国务院:严禁政府项目要求企业垫资建设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谈到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时,重点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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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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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垫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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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配套制度建设。

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垫资过多而无力继续施工的窘境,此时,施工企业就面临既要筹集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又要面对因自身违约需对发包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的风险。
Part 3 施工企业如何有效防范“垫资施工”风险?1、要在合同中约定好资金支付条款
为了确保拿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在合同中应约定好资金支付条款,垫资合同还应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垫资的利息,这样一来,在建设方拖欠工程款时,才能做到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快速回款。
2、尽量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是保障施工企业权益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尤其在垫资施工的情形下,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对降低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有重要意义。
3、加强数字化项目管理建设
施工企业要适应市场竞争,就必须不断进行制度创新,配合精细化管理,避免垫资风险,保证企业现金流的良性循环。
比如通过明建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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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建筑施工企业实现业务在线化后,将业务相关数据的关联打通,实现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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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成本超标,就能及时预警,通知老板成本可能有风险,要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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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金支付环节,将账上余额、款项支付相关数据信息通过智能看板直接呈现在企业管理者面前,把控好资金







